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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“恩典杯”春暖寒山风情系列之采风大赛征稿
“恩典杯”春暖寒山风情系列之采风大赛征稿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4-06 来源:映像公社 点击:9412 次  【打印

关于举办“恩典杯”春暖寒山风情系列采风大赛的通知

  为了进一步宣传推介街头镇优势旅游资源,展示千年古镇风采,有效推动街头乡村旅游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举办“恩典杯”春暖寒山风情系列采风大赛。

  一、主办单位:天台县风景旅游管理局、天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天台县新闻传媒中心、天台县街头镇党委政府、天台县摄影协会、天台县电影电视艺术协会、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。

  二、“春暖寒山”主题摄影大赛

  1、主题:反映街头镇境内风光风情,体现街头镇旅游特色等内容。

  2、参赛规则:

  (1)本次比赛作品以彩色照片形式投稿,选送作品幅数不限。

  (2)参赛作品表现手法、艺术风格不限,提倡创新。要求不改变作品原始影像,仅可做色彩、色调、亮度、反差的适当调整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,组照的作品请粘连成组。

  (3)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(不得装裱),背后标贴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作者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
  (4)凡获奖作品是数码拍摄的,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,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,电子文件2MB以上,作品发至邮箱:CZX739@163.com。胶片拍摄的需提供底片。逾期不提供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项。

  (5)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、展览及媒体等宣传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,使用权归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。

  (6)凡入选作品著作权归投稿者所有,文字和图片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作者本人负责。

  (7)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。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,经查实,予以取消获奖资格。三等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。

  三、“春暖寒山”主题DV大赛

  1、主题: 反应街头镇自然景观、民俗文化、乡土风情等内容。

  2、参赛规则:

  (1)本次参赛的作品片长规定在5—30分钟之间,视频格式统一要求为:标清格式为标准的PAL制式AVI文件或标准的MPG2文件;高清格式为标准的AVI、MPG2或MPG4的HD PLA文件,其他格式请自行转换,不按照要求统一格式的作品不予受理。作品数量为每人(团队)2件以内。

  (2)参赛作品表现手法、艺术风格不限,提倡创新。可以拍摄成故事短片、专题、MV、微电影、纪录片等。要求内容健康、不触犯法律。

  (3)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DVD数据视频文件,文件名以作品标题命名,起幅画面15秒黑屏,字幕标明作品题目、时间长度。顺便附上介绍作品创作人员名单、内容简介、创作意图、作者姓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的电子文本。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请自行备份,恕不退稿。

  (4)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、声音和配音清晰、背景音和主体音层次分明,拍摄的画面尺寸标清的必须达到720X576尺寸,高清的必须是1920X1080或者是720P两种之间。

  (5)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、播出及媒体等宣传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,使用权归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。

  (6)凡入选作品著作权归投稿者所有,文字和画面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作者本人负责。

  四、“春暖寒山”主题微博大赛

  1、主题:以街头乡村旅游节为主题,展示街头千年古镇风采,宣传和挖掘街头人文、历史、自然风光及民俗文化等内容。

  2、参赛规则

  (1)本次大赛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(2)本次微博大赛官方网址:http://t.qq.com/ttslyj http://weibo.com/ttstour  http://t.qq.com/zjttjt

  (3)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收听相应发布平台的官博,腾讯微博用户,收听http://t.qq.com/ttslyj 和http://t.qq.com/zjttjt  新浪微博用户,收听http://weibo.com/ttstour 并@三位好友,统一主题#乡村旅游文化节#。

  五、活动截止日期:2012年4月20日,邮寄作品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邮寄作品寄至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,信封正面左上角注上“摄影大赛”、“DV大赛”字样。

  六、奖项设置与奖励:

  1、主题摄影大赛和主题DV大赛:一等奖1名(价值2800元奖品);二等奖2名(价值1000元奖品);三等奖3名(价值700元奖品);入选奖20名(价值200元奖品)。

  2、主题微博大赛:转播王1名(主广播转发量)、图片王1名(图片发布数量)、人气王1名(主贴跟贴量),均获价值2800元奖品一份。

  七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。

 天台县风景旅游管理局
天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天台县新闻传媒中心
天台县街头镇党委政府
天台县摄影协会
天台县电影电视艺术协会
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

2012年3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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