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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“中国·盘锦国际湿地”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“中国·盘锦国际湿地”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责编:风入松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3-29 来源:腾讯网 点击:2731 次  【打印

  它是“地球之肾”、 是“鸟的天堂”、是令人心驰神往的“仙境”、是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。它就是与森林、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的湿地。

  盘锦,中国湿地之都。这里海河相融,水天洁净,百万亩芦苇荡中,鸟类与抽油机为伴,红海滩与丹顶鹤相映,现代文明与原生文明共生。这是一座因油而兴、以米著称的生态新城,中国北方最大的河蟹产地。这是一座景观独特,宜居、宜游、宜商的城市,一座充盈活力和希望的年轻城市。

  近年来,盘锦市把湿地生态旅游作为提升城市形象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,先后举办了四届中国盘锦国际湿地旅游周,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观光。为进一步提高盘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,盘锦市希望借助摄影这一艺术表现形式进行宣传,并申报盘锦市为全国摄影创作基地。为更好地发挥创作基地的作用,丰富国际湿地旅游周的活动内容,全面展示盘锦市的生态景观资源,助力旅游产业升级,提升“湿地之都,水城盘锦”的城市形象,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,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,中国摄影家协会与盘锦市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中国·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,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、贡献佳作。

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家协会

    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     盘锦市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辽宁省摄影家协会

     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     中国摄影报社

官方网站:腾讯网图片频道(http://pp.qq.com

征集主题

  本次大展设盘锦湿地风情、国际湿地风光两大类:

  1.盘锦湿地风情:以展示盘锦境内湿地资源,宜居、宜商、宜游滨海新城形象等内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;

  2.国际湿地风光:以“湿地”为主题,全面征集国际、国内各湿地景观的自然风光、生态环境等内容的摄影作品。

征集时间

  2012年4月至7月20日(以收到作品为准)

 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

  金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2万元

  银质收藏作品8幅 稿酬各5000元

  铜质收藏作品16幅 稿酬各2000元

  优秀作品120幅 稿酬各500元

  收藏作品中须有3幅(含金质收藏1幅)题材取自盘锦境内。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,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。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,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
征稿细则

  1. 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  2. 作品创作时间、地点不限,特别欢迎取材于盘锦境内的摄影作品。彩色、黑白不限。谢绝组照。

  3. 投稿方式:

  (1)光盘投稿:

  作品以光盘(CD—R或DVD—R)形式提交,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,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,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(word文档)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,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。无相关资料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
  (2)网络投稿:

  作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的中国摄影报“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”专区注册(http://pp.qq.com),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,长边要求600——1000像素。对于投稿作品,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。

  (3)光盘、网络不得重复投稿。

  4. 作品入展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,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)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。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5.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中国摄影报、腾讯网图片频道、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。

  6. 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对于所有入展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相关宣传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
  7. 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。投稿者应保证其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无歧义的著作权。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
  8.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存在著作权问题,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、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,并在媒体上通报。

  9. 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
  10.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

作品评选

 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

投稿地址

  1. 光盘投稿地址:

  (1)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

  中国·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办公室收(100007)

  电话:010—65256993 传真: 010—65251661

  联系人:王亚 李思东

  (2)辽宁省盘锦市文化大院盘锦市摄影家协会

  中国·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办公室收(124010)

  电话:0427-6628041 13008231667 13091333999

  联系人:徐春海 刘金常

  2. 网络投稿网址:

  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(http://pp.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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